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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

2023-07-10 14:32:12【打印】阅读次数:

  

党委组织部(党校、乡村振兴办公室)是学校党委主管全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及乡村振兴等工作

  

主要职能职责:

()基层党组织建设

1.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制定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有关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提出学校二级党组织设立的建议指导二级党组织的换届工作和党支部的设立。

3.负责部署、指导和监督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4.负责全校发展党员、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管理、党员信息管理及党内统计等工作。

5.负责开展学校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工作对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评选表彰,负责光荣在党50纪念章的颁发,组织对困难党员进行慰问

7.负责组织和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1.负责制定学校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实践(挂职)锻炼、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按照干部选任有关规定,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做好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3.负责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年度考核工作。

4.按照上级安排,负责校级领导和处科级干部调训轮训的推荐、选派工作。

5.按照上级组织要求,协助做好省管干部、党代表的推荐、考察等工作。

6.负责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办理科级干部的审核和任免工作。

7.负责学校特定岗位人员的报备和因私出国(境)证照的申领、使用和管理审批工作。

8.负责学校中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报、抽查核实和兼职审批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干部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

10.负责已办理完成相关人事手续的在编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人事档案日常管理、档案专审、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

()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1.负责制定学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校级层面的党员干部、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轮训工作。

3.负责中共云南中医药大学党校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分党校和二级党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好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

()乡村振兴工作

1.统筹推进定点帮扶工作任务落实按要求做好对口帮扶贡山县工作,协助北京中医药大学做好定点帮扶楚雄州双柏县工作

2.发挥学校教育、科技、人才、专业等优势,强化党建引领,整合各方资源,强化帮扶力量,聚焦打造云中帮扶品牌。

3.做好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及管理,完善驻村工作队员政策保障,促进驻村工作队员认真履职,切实发挥好作用。

4.完成各类定点帮扶工作上报材料撰写和表册编制,及时做好宣传和上报工作。

        5.及时总结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积极探索乡村振兴工作的新途径,不断丰富和完善学校帮扶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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